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坚持不想要离婚,法官认定你们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一般不会判离,您需要等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诉讼;
第二次起诉离婚,无论对方同不同意离婚,法官一般情况下都会判离故实践中,两次起诉判离的情况比较常。
见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也存在两次没有判离的情况,但是概率比较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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