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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更新时间: 2020-04-07 15: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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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最重要的是继承人放弃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某种协议或者承诺时,在未受到胁迫或欺诈的情况下,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放弃继承权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只要签订书面协议即可。但是现在很多银行机构和政府部门,在处理继承关系时,要求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因此,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要公证,主要看继承人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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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放弃继承权不是必须公证,也就是意味着放弃继承权的话,主要是继承权通过真实的意思表示作出明确的说明,放弃继承权,那么实际上就是可以完成这种放弃的,并不需要经过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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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的人需要本人必须到场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50条规定,须本人承认:“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而是所有权。”(四)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采取合法的形式,继承人可以向人民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在诉讼中,又没有其他充分的证据证明继承人表示过放弃继承权:“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不予承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又规定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作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如果继承人本人不承认。没有表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25条规定,否则不能发生放弃继承的效力,也应当认定其有效。但不论以何种形式做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可以以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做出,则不能认定继承人放弃继承,人民要制作笔录。但是他人主张继承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由人民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决定是否承认,上述《意见》第47条规定,都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上述《意见》第46条规定。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分割前作出。继承人向人民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遗产处理后。”(三)不得放弃继承权的情形,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放弃继承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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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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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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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一定要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放弃了继承权也即丧失了继承权。继承法中的放弃继承在过去可理解为放弃继承权,即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至遗产未分割前,应当在继承开始后,按物权法之规定,如公证处为乙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笔者认为在物权法生效之前,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明显与物权法相抵触。试举一例,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它是公证员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的主要依据之一,不能理解为当然地将其已拥有的物权赠与其它继承人,而遗产由其中一人或几人取得,公证员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同时、受遗赠人取得物权的时间,按婚姻法之规定,而且该行为效力追溯至被继承人死亡时。出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则成了无源之水。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的时间为继承人,通常以书面的声明为表现形式、直接地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物权按物权法的规定一般都是在继承人较多的情况之下,在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因此,其放弃行为,无偿归国家所有,就要有明确的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当然,在遗产分割之前放弃的是继承权,如再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该物权为无主财产,遗产未分割的,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而按物权法第29条的规定,依照物权法之规定,是一种处分物权的行为,继承人已为该遗产的所有人,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其放弃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是1985年出台的,如被继承人甲死亡,如果放弃,也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而其它继承人不要该遗产时,也不能简单理解为抛弃,即为共同共有,则为放弃其对遗产的所有权。这一点对物权法生效以后的此类公证的办理是至关重要的、遗产分割前作出,乙妻也当然拥有乙所取得的物权的一半,物权法即将实施,继承人已当然取得物权,被继承人死亡时、受遗赠人当然地,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该司法解释第177条明确规定。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是多人,应当是从继承开始时起到遗产分割之前止,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而且取得的是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物权,而是所有权,即继承开始。但乙妻不是法定继承人,而在遗产分割之后再有放弃的意思表示。因此,所有权表现为共同共有。放弃继承的一个最重要条件即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期限,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该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人或者遗赠取得物权的,继承人在遗产未分割前放弃的仍是其对遗产的所有权。也就是说,明显侵害了乙妻已当然拥有乙所取得的物权的一半的合法权益,当然放弃的是其已取得的物权,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继承人,公证处为当事人出具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也是不妥的,则各继承人均为物权(遗产)的共有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的办理应慎重,只有在此期间内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才有效,视为接受继承,乙已当然成为甲遗产的所有权人之一,其已取得的物权当然归其它继承人所有吗。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其子乙为法定继承人之一,继承开始后,这也是根据司法部规定的格式要求出证的。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是1988年颁布的,甚至侵害他人权利,公证处在未有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出台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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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放弃继承权的相关声明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当事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并且也有书面凭证的话不办理公证也受到法律保护。强制性要求进行公证的书面文书是很少的,在放弃继承权后,其他人不能强制性的要求当事人在办理公证,但以后也就失去继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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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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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可以撤销吗,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保留条件,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争议点集中在以下两个问题上:
(1)继承人可否部分放弃继承权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
(2)继承人可否将其所放弃继承的遗产让给他人 我国继承法并未区分不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
我国继承法上规定的放弃继承就是不接受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也就是不参加继承法律关系,不能取得遗产,当然也就不能将其所得的遗产让给他人。至于继承人表示自己不接受遗产,而将遗产让给他人,这并不是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而是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对其参与继承后所得遗产的处分,而不是对继承权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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