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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暴力取证罪

更新时间: 2020-11-04 16:27:05
音频内容:

暴力取证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证人证言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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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暴力取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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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暴力取证罪?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什么是暴力取证罪?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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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暴力取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暴力取证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暴力取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上对犯暴力取证罪的处罚如下: (一)、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什么是暴力取证罪 (一)暴力取证罪的概念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二)暴力取证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目的。 暴力取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 (二)、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三)、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四)、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五)、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 (六)、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七)、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我朋友在监狱的时候公安机关在刑讯的时候暴力取证,现在朋友出狱之后去申请了诉讼,什么是暴力取证罪有人知道吗?
[律师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中国刑事诉讼法》
《中国刑事诉讼法》
所谓暴力,既包括捆绑悬吊、鞭抽棒打、电击水灌、火烧水烫等直接伤害证人人身使其遭受痛苦而被迫作证的肉刑,亦包括采取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冻饿、曝晒等折磨证人身体、限制证人人身自由而迫其作证的变相肉刑。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问司法机关进行陈述的诉讼参与人。其知道案件情况,还未向司法机关陈述,有关人员使用暴力欲逼取其证言,亦应视为本罪的证人。证人,有的认为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我们认为,其不仅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而且还包括民事诉讼含经济纠纷的处理、行政诉讼中的证人,但不包括诉讼活动以外的证人,如仲裁活动、纪律检查机关、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活动中的证人。依本条规定,逼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特征编辑
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证人的人身权利,又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证人使用有形力的一切方法,暴力的程度没有限定;暴力的对象是证人,但对这里的“证人”宜作广义理解,即包括被害人;逼取证人证言,是指强迫证人做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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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特定内容的证言(包括被害人陈述)。 根据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
(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
(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7)、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一般公民可以成为本罪的共犯。
4、主观方面是故意,以逼取证人证言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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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暴力取证罪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什么是暴力取证罪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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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家庭暴力证据调取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家庭暴力证据怎么调取 如何调取家庭暴力证据,具体如下所述: 1、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诉讼中,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进行劝阻、调解。 2、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3、尽量让邻居、居民委员会知道,避免暴力事件的升级,也可以向自己一方、或者对方亲朋好友及时求助,让他们到现场或者事后向他们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 4、要有报警意识,一旦受到暴力攻击,要及时报警,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就是日后的有力证据。 二、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1、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 2、语言暴力:以语言、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言语,从而引起他人难受。 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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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立案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 标准的规定(试行)》(199
9.
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暴力取证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 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
1.非法拘禁案(刑法第238条);
2.非法搜查案(刑法第245条);
3.案(刑法第247条);
4.暴力取证案(刑法第247条);
5.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248条);
6.报复陷害案(刑法第254条);
7.破坏选举案(刑法第256条)。
家庭暴力能怎么取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家庭暴力是怎么取证的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中一方成员以殴打、捆绑或者以其他手段,对家庭中另一方成员进行摧残,给对方的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救助,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劝阻;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予以调解;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当自己遭遇到家庭暴力时,
首先要想到留下证据:
(一)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警署报警并开验伤单;
(二)到附近医院去验伤;
(三)将被殴打致伤的部位拍摄成照片保留下来。
其次如果伤势较重,费用较大,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再次还可以去对方的单位、当地的居委、街道、区、市的妇联反映情况,请求帮助,或咨询律师,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依据《婚姻法》第43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当事人单位应当对家庭暴力进行劝阻调解。公安机关也应当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进行制止,或对施暴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遭遇家庭暴力要如何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但是,在实践中,以家庭暴力为由离婚,必须向提供证据证明家暴的存在,如法医验伤鉴定材料、街坊邻居的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出警证明等等。
否则,一般不会判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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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可以取保吗?
暴力取证罪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比如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处于哺乳期的或者有其它原因,在被逮捕后,代理律师就应当提出取保的申请,检察院会核查情况,对于情况属实的,要求提供保证金后办理。无法提供保证金,也可以有家属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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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暴力讨债方法可取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暴力讨债方法可取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暴力讨债方法不可取
解决债务纠纷,是有很多法律上的规定的,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债务纠纷,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现就这个问题谈五点意见:
1、聘请律师协助讨债。在讨债遇到困难时,要聘请律师来协助,律师协助讨债具有参谋、预防和敦促作用,能够帮助债主作出较好的讨债方案,预防欠债人逃脱债务责任,搜集有效的讨债证据,敦促欠债人还款,同时,律师还可以与工商、金融、等部门相配合,加强讨债力度。
2、讨债要早要快。通常债务形成在一个月内抓紧清欠,基本上都能解决,当债务在三个月以上,解决的可能性只有90%;当债务在六个月以上,解决的可能性只有70%;当债务在1年以上,解决的可能性不足50%。因此发生债务,债权人越早清理越有利。本来一件很简单的欠款事件,拖久了就会节外生枝,形成纠纷,给清欠工作带来困难。
3、尽快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社会信誉体系。使那些欠债不还的人步幅艰难,寸步难行。现在有的地方做出了限制欠债者的一些规定,这是一个进步,但是依靠某一个部门,只在某一个地区做出一些规定,是远远不够的,要形成整体社会的信誉体系,要从多方面对欠债不还者做出限制。有人担心这样会不会影响经济发展,恰恰相反,欠债人对国家经济建设只有危害,而没有任何益处。建立起社会信誉体系,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会更快、更好。
4、建立债务公司。这个债务公司具有国家资产公司承接银行不良资产的性质,也有当铺的性质,当债权人急于用款,又不能尽快要回欠款时,可将债权转让给债务公司,由债务公司付给债权人一笔钱,以解决债权人的急需,债务公司取得债权追诉权,可以以公司的力量和智慧追讨欠款。这会大大的减少债务纠纷激化的局面,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的局面。
4、加大执行力度。执行难,这个难是比较而言。法律赋予了的执行权力,也具有执行的力量,这个力量是国家机器的力量,是不可抗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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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 标准的规定(试行)》(199
9.
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暴力取证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 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
1.非法拘禁案(刑法第238条);
2.非法搜查案(刑法第245条);
3.案(刑法第247条);
4.暴力取证案(刑法第247条);
5.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248条);
6.报复陷害案(刑法第254条);
7.破坏选举案(刑法第256条)。
如何理解暴力取证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暴力取证罪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由上述规定可知,当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的,即应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暴力取证罪的构成
1、暴力取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暴力取证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2、暴力取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所谓暴力,既包括捆绑悬吊、鞭抽、棒打、电击水灌、火烧水烫等直接伤害证人人身使其遭受痛苦而被迫作证的肉刑,亦包括采取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冻饿、曝晒等折磨证人身体、限制证人人身自由而迫其作证的变相肉刑。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问司法机关进行陈述的诉讼参与人。其知道案件情况,还未向司法机关陈述,有关人员使用暴力欲逼取其证言,亦应视为暴力取证罪的证人。证人,有的认为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我们认为,其不仅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而且还包括民事诉讼含经济纠纷的处理、行政诉讼中的证人,但不包括诉讼活动以外的证人,如仲裁活动、纪律检查机关、调查取证活动中的证人。依刑法247条规定,逼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依刑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3、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罪相同。
4、暴力取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暴力取证罪的处罚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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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有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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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家庭暴力该怎么取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家庭暴力是怎么取证的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中一方成员以殴打、捆绑或者以其他手段,对家庭中另一方成员进行摧残,给对方的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救助,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劝阻;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予以调解;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当自己遭遇到家庭暴力时,
首先要想到留下证据:
(一)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警署报警并开验伤单;
(二)到附近医院去验伤;
(三)将被殴打致伤的部位拍摄成照片保留下来。
其次如果伤势较重,费用较大,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再次还可以去对方的单位、当地的居委、街道、区、市的妇联反映情况,请求帮助,或咨询律师,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依据《婚姻法》第43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当事人单位应当对家庭暴力进行劝阻调解。公安机关也应当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进行制止,或对施暴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遭遇家庭暴力要如何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但是,在实践中,以家庭暴力为由离婚,必须向提供证据证明家暴的存在,如法医验伤鉴定材料、街坊邻居的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出警证明等等。
否则,一般不会判离的。
暴力取证罪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暴力取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上对犯暴力取证罪的处罚如下: (一)、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什么是暴力取证罪 (一)暴力取证罪的概念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二)暴力取证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目的。 暴力取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 (二)、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三)、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四)、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五)、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 (六)、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七)、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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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 标准的规定(试行)》(199 9. 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暴力取证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 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 1.非法拘禁案(刑法第238条); 2.非法搜查案(刑法第245条); 3.案(刑法第247条); 4.暴力取证案(刑法第247条); 5.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248条); 6.报复陷害案(刑法第254条); 7.破坏选举案(刑法第2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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