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治疗花费的医疗费、治疗费费用之和。
2、误工费: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
3、护理费:按护理人员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或按当地同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4、交通费:受害人就医或转院发生的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30元/天。
7、伤残、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未满60周岁)/{20-(实际年龄-60)}年(60到75周岁)/{20-(实际年龄-60)}年(75周岁以上)×伤残赔偿系数。(死亡赔偿金的伤残赔偿系数看作1计算)
8、被抚养人生活费分多种情况计算方法,这里不做详细陈列。
9、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视情况确定。
10、财产损失: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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