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且补偿范围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可见,该条例未将承租人作为补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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