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然而在取得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
3、申请人要去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这样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查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之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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