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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 2021-04-23 13:17:20
音频内容:

一、解答法律资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每件不超过100元。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每件不超过200元。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的协商收费。

二、代写法律文书

代写诉讼文书以及制作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每件不超过2000元。

2、起诉阶段每件不超过3000元。

3、一审案件每件不超过4000元。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不超过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标准收费。

5、担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的标准酌减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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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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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各省、市、自治区司法厅与物价局有收费指导标准,即一般指导原则。但具体收费需要委托人与代理人根据指导标准的原则确定收费额度。1、参照指导标准的限度。2、根据案情的难易情况。3、看当事人的承受能力,条件好的可以就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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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法官检察官会涨工资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官检察官会涨工资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官晋升和待遇:特别优秀可以破格晋升最高在2月29日发布的《中国的司法改革》(以下简称白皮书)透露,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中,法官将实行按期晋升、择优选升、特别选升3种晋升方式,优秀法官可破格、越级晋升。这部由最高发布的首部司法改革白皮书,用中英双语形式呈现了司法改革两年来的进展和成效,其中有部分内容为首次披露。去年9月,深改组审议通过《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提出法官、检察官要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并向基层、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但这两个方案至今尚未对外公布。白皮书对此透露了更多内容。在“推进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章中,白皮书提到,为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将依托《法官法》确立的“四等十二级”法官等级制度,在实行法官员额制基础上,实现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在等级设置、晋升方式、晋升年限、选升比例、考核惩戒和工资制度等方面,充分体现法官职业特点,实行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事管理制度。试点改革中,法官如何晋升根据白皮书,将实行按期晋升、择优选升、特别选升3种相结合的晋升方式。各级法官只要认真履职,即使不担任领导职务,也能按照任职年限逐级晋升到一定等级,不受职数限制;晋升较高法官等级的,实行比例或数量控制;对于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还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将较大幅度提高法官工资在建立法官单独的工资制度方面,白皮书没有透露具体内容,只表示改革将“较大幅度提高了法官的工资水平”。今年政法工作会议,将完善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序列和薪酬待遇等配套改革,列入今年司法改革的重点工作。当前,一些改革试点地区已制定法官“涨工资”的标准,比如上海率先公布了薪酬调整水平:全市试点、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青海省则计划将法官、检察官的平均工资提高50%。吉林、湖北等地也将待遇改革提上日程。但截至目前,尚未见到改革落地的公开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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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总体来讲,律师收费标准受政府相关部门、市场、具体事件复杂程度、以及律师及委托人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每个地区都有省级别司法厅和省级别物价局共同联合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具体的可以登录到本地区省级别司法厅的网站详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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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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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委托律师的费用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具体费用与案件类型、法律程序、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有关。不同地区,不同水平的律师收费标准也都是不一样的,国家并未对律师收取服务费的数额进行强制规定,部分地区可能会有律协以及司法局出台的律师收费指导意见,但是一般也只规定最低收费。律师服务费主要还是受市场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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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法官如何做好法官举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官如何组织举证质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一、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中,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1、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3、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4、原告或者被告对第三人的陈述进行答辩。 5、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法庭调查中质证的顺序作了调整。 第五十一条规定 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如果在开庭前法官并未给你们明确限定举证期限,你的证据就没有过举证期限。而且这个举证期限只是在理论上这么规定,现实中是不可行的,有时候对于一些明明是过了举证期限的证据,法官依然会组织质证并予以采纳,因为有些证据如果不采用,事实根本无法查清。法官绝对不会仅仅是因为过了举证期限而对一些决定事实关键的证据不进行质证或不予接受的。这个你大可放心。此外,你既然是当庭出示的,对方肯定已经进行了质证了,因为他所说的过了举证期限的话就是他质证意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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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法官可以起诉法官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申请主审法官回避,但回避申请要符合规定。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此外,凡在一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两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人民不予准许;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两年后,担任原任职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对方当事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而提出异议的,人民应当支持,不予准许本院离任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回避的形式主要有自行回避和当事人要求回避两种。自行回避指回避适用人员,遇到法定应当回避情形时,主动提出不参与该案诉讼等活动。当事人要求回避,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做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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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打官司怎么收费标准?
律师打官司收费标准应该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如果是没有财产争议的一些案件的话,不是这个财产问题,在6000元到1万元左右可以先上来进行确定,如果说是是比较复杂的案件,可能是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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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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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打官司怎么收费标准的?
律师打官司的收费标准是会根据案件的情况来进和确定,一般可以采取计件的收费,也可以采取不同的服务内容来进行收费,如果涉及到标的额比较多,那么也可以采取比例进行合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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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类
离婚官司我要不要去打官司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你好,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到居住地,要求判决离婚。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届时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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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打官司,怎样打官司?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打官司审理流程 (一)个人债务纠纷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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