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双方的户口不一定要在一起。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根据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也就是说,男女结婚后,一方可以将户口迁移至另一方,也可以不迁移,一般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对此,各地出台的具体的政策。比如,江西省规定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