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社保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日期内缴纳的,但是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过了时间,就不能补缴。实践中的情况,社保一般是可以补缴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同时,该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责令其补缴。 一般情况下,补缴社保能否实施,我们要根据所在的城市根据情况具体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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