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的
解析:
这个问题曾经有过许多争论,但最终都被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 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能够承担一定的民事行为的后果,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等;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
土地分类和划定土地利用区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