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过要在孩子生下来前准生证获批才可以。因为男方在未婚前有一子,且孩子属于非计划内人口,虽然是已上户,但属于男方的生育权已使用,在理论上他是不可以再有孩子的,但女方是初婚未育,她的生育权还在,他们结婚后的确是可以生一个合法的孩子,但在生孩子前必须带同相关的证明文件(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男方的初婚未育证明、女方孩子的社会抚养费缴纳回执等),到当地的计生部门申请准生证,通过了才可以生孩子(孩子出生前通过也可以)。因你们的问题不同于双方都为初婚,你们中有一方是有过一个孩子的,因此你们的获批手续有点麻烦,如果未通过,孩子就出生,孩子是不可以象初婚家庭一样获得宽大处理的,孩子只能算是非计划内人口,是要缴社会抚养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