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2019年1月1日。
2018年8月3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此次通过的新个税法有关条文显示,个税调整将分两步走。其中,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已经调整为5000元,个人所得高于5000元的,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不同的个人所得,计税的税率不一样: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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