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给了彩礼,办了婚礼,同居半年,被男方家暴,我回了..
[律师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和男方并未领取结婚证,但已经给了彩礼并举办了婚礼,同居半年后因为男方家暴而回到娘家。现在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您想知道大概需要退还多少。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彩礼的退还问题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和男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但是,具体需要退还多少彩礼,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您提到给了20万彩礼,但回了9万给男方,这意味着实际支付的彩礼金额是11万。在决定退还金额时,法院可能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彩礼的实际支付金额;
2. 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
3. 男方家暴的事实,这可能会对退还金额产生一定影响;
4. 其他与彩礼相关的因素,如彩礼的使用情况等。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法院可能会判决您少量彩礼给男方。但是,具体的退还金额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最后,建议您尽快咨询当地的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家暴证据、彩礼支付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