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陈超凤律师简介

陈超凤律师

律师擅长

建设工程纠纷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基础信息

  • 姓名:
    陈超凤
  • 性别:
  • 执业年限:
    11年
  • 执业证号:
    1511****3****6258
  • 执业律所:
    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 本地大所
  • 担任职务:
    合伙人
  • 办公地区:
    四川-宜宾-翠屏区
  • 办公地址:
    宜宾翠屏区蜀南大道西段14号新世纪购物广场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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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陈超凤律师,女,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5115201311606258,执业10年。2013年至今工作于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业绩: 成功代理大量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有效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担任宜宾市统计,局、江安县政府、屏山县政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保健酒有限责任公司、宜宾五粮液生态酿酒有限公司、江安首诚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安首唯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筠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宜宾市委党校、宜宾市金融工作局等单位及企业法律顾问。 参与《李庄古镇保护条例》的起草。 成功办理多起破产清算、重整案件办理。 在执业中,汇集了丰富的经验,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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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理念

陈超凤律师,女,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5115201311606258,执业10年。2013年至今工作于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业绩: 成功代理大量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有效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担任宜宾市统计,局、江安县政府、屏山县政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保健酒有限责任公司、宜宾五粮液生态酿酒有限公司、江安首诚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安首唯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筠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宜宾市委党校、宜宾市金融工作局等单位及企业法律顾问。 参与《李庄古镇保护条例》的起草。 成功办理多起破产清算、重整案件办理。 在执业中,汇集了丰富的经验,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优势

陈超凤律师,女,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5115201311606258,执业10年。2013年至今工作于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业绩: 成功代理大量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有效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担任宜宾市统计,局、江安县政府、屏山县政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保健酒有限责任公司、宜宾五粮液生态酿酒有限公司、江安首诚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