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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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王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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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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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专业:
沈阳城市学院
本科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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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年限:
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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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1210****0****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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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全国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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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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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区: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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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1号方圆大厦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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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王博宇 律师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权益合伙人律师
沈阳市律师协会发展委员会委员
专业领域
1、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劳动争议纠纷、规章制度设计、企业经济合同纠纷;
2、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合同纠纷
服务企业
沈阳市皇姑区总工会、沈阳市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苏宁易购(沈阳)销售有限公司、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辽宁达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冶矿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沈阳重型电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成功诉讼案件
1、 李某与沈阳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员工私自从事兼职工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开除,经沈河区法院认定为解除合法,单位未与赔偿。
2、深圳橙信有限公司与阮某等三人劳动争议纠纷案
员工发朋友圈违反了银行业的行业准则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经银保监会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为解除合法,单位未与赔偿。
3、国某与沈阳禄信佳成运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员工因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入职并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去世,代理律师二审介入案件最终改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员工因违反诚信原则与用人单位不成立劳动关系,为用人单位挽回了巨额损失。
4、董某、韩某与王某诉沈阳锋尚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困难,让部分员工待岗在家,工资也未及时发放,员工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并诉至仲裁,后又诉至法院,经沈河区人民法院认定拖欠工资事实成立,支持了工资、年假、经济补偿金等请求。
5、沈阳市苏家屯区盛世丽人鞋厂与胡某等9人劳动关系纠纷案
盛世丽人鞋厂系个体工商户,其招用的20名员工因鱼皮胶事件集体中毒,后20名员工通过仲裁和诉讼确认劳动关系,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用人单位节省了巨额的工伤赔偿。
6、苑某以及王某与辽宁苏泊尔炊电销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员工以虚假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入职公司,后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其能力与简历和入职须知等不匹配,经调查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公司已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将其开除,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解除合法。
非诉项目典型案例
为鞍山钢锋风机有限公司提供规章制度修订等非诉法律服务
为沈阳丰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员工手册修订等非诉法律服务
为沈阳光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亚马达)提供经济性裁员方案
小结:
王博宇律师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中的诉讼法律咨询以及协助进行合同审查工作。目前在劳动合同纠纷、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及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等方面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一直钻研与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劳动体系建设、劳动纠纷处理、公司法律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和人员安置和裁员服务,以法律顾问单位非诉业务和相关诉讼案件为主,对于教育行业、餐饮行业、保险业、科技行业、生产行业、建设工程等企业风险防控及行业典型纠纷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先后为多家公司起草和修订规章制度并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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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
自执业以来,不仅在劳动法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还在给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中,积累了大量的非诉经验,同时在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土地征收纠纷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