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腕子一方胳膊断了,另一方不管,可以做鉴定告他吗
[律师回复]可以进行鉴定并提起诉讼。
分析
在掰腕子的过程中一方胳膊断裂,另一方如果拒绝承担责任,受伤方可以要求进行伤情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证明另一方存在过错,受伤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在进行鉴定时,应注意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并确保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如果鉴定结论存在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19)》的规定,对于鉴定意见的瑕疵,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但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如果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在诉讼过程中,受伤方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如果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此外,受伤方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