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支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
试用期不得转让;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不得转让;
3.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未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不能转让;
4.房地产已经建成的,未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不能转让;
4.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5.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6.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7.权属有争议的;
8.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9.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