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办理
离婚,如果是94年2月之后没有
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就不属于
事实婚姻,只是属于
同居。
现在的法律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
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
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
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是事实婚姻要离婚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是如果不是事实婚姻而是一般的
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要求
分居都可以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如果是涉及财产或者孩子的
抚养权、
抚养费的纠纷就可以起诉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