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者的性质和适用情形来判断,
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赔偿与经济补偿金应是一种替代关系,而不是重叠关系,《劳动合同法》对此没有具体说明,但其立法意图已很明显,《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对二者关系予以补充,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