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八级,签完字之后想离职了还能要回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吗
[律师回复]根据搜集到的信息,工伤八级的职工在离职时,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下是具体的待遇说明: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八级的职工,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搜集到的信息,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工伤八级的职工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的具体标准也是由地方政府规定。
3. **离职后待遇**: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除了上述两项补助金外,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4. **计算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基数通常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的全省或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
5. **案例分析**:在案例中,一名工伤六级的职工在离职时,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表明,工伤职工在离职时有权要求这些补助。
6. **申请程序**:工伤职工在提出离职时,应当按照当地的规定和程序,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以便获得相应的补助金。
7.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了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此,工伤八级的职工在签字离职后,仍然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上述补助金,具体金额和程序需根据当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