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找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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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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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
劳动仲裁找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一、劳动仲裁找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当劳动者跟公司之间就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对于劳动仲裁是否请律师应当根据相应的情况而论了。对于争议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清楚的是可以不需要律师,当然,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况下,你必须要进行多请教、多问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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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绩效工资可以找仲裁吗
[律师回复] 对于单位绩效工资可以找仲裁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据理力争
在矛盾只是发生在公司与你之间,且你认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当据理力争。
1、理清工资计算与发放的依据,让克扣工资的情况明明白白的显示出来
2、询问克扣工资的原因
3、你本人要清楚,工资我国法律规定:工资是不可以扣、罚的。工资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固定工资,根据出勤天数计发,不得克扣,即使是做错了事也是不可以克扣的另一部分为奖金部分,可以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示决定给多或给少。
如果是双方约定了固定工资的则即使做错了事,也是不可以扣工资的,那些因为员工、提前辞职原因不扣发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投诉、举报
对地企业克扣工资,员工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投诉:
1、打劳动保障热经12333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你可以多打几次进行投诉
2、到当地劳动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这些机构是专业处理劳资纠纷的,他们会上门查处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三、劳动仲裁
若公司可以说明不是克扣工资,是依法计算只是由于出勤、双方约下的奖金方面的原因而减发工资的,则以上机构是不会处理的。
在这种情况下,你若认为公司确为克扣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不需要考虑太多,劳动仲裁对于劳动者来说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很简单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资料(工商注册打印)
3、劳动合同
4、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说明你认为克扣了工资的理由。这个你只需要说明,不需要举证的,是否克扣工资是应当由单位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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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仲裁找律师是如何收费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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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仲裁委仲裁不服,且仲裁委知道错判但属终局裁决,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仲裁不服的情况,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讼。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条之相关规定,无论是劳动者或是企业,对仲裁不服的,均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提讼。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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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许多国家的商事仲裁机构都不只一个。中国现有仲裁机构已经超过200家。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拟订仲裁条款时可能选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在此前的仲裁实践中,包括最高人民在内的各级,对于约定两个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均持宽容的态度。但按2020年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则在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且当事人未能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仲裁协议无效。该规定推翻了此前司法实践和最高人民自己原有对于该问题的看法。
一种特殊的情形是当事人约定了两家仲裁机构,但作了唯一性限定。例如,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诉来宝资源有限公司(新加坡)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由合同履行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如果被告是买方,争议提交国际仲裁中心;如果被告是卖方,争议提交给伦敦谷物与饲料贸易协会仲裁。由合同引起的争议均按照英国法解决。”最高人民作出《关于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诉来宝资源有限公司(新加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函》认为,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签订的仲裁协议虽然涉及两个仲裁机构,但从其具体表述看,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申请仲裁,其指向的仲裁机构均是明确的且只有一个,仲裁协议应认定有效。对于因主合同产生的纠纷,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应依据约定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人民无管辖权。
国外一些并不简单认定两个仲裁机构约定的条款无效。例如,合同在不同地方分别规定了在法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和在国际商会进行仲裁的条款。上诉认为指定两个不同的仲裁机构是相互矛盾的,需要当事人新的仲裁意愿才能使仲裁条款生效,因此上诉对所涉案件具有管辖权。最高否定了上诉的理由。最高认为,如果要认定仲裁条款无效或无法适用,该条款必须表明当事人没有仲裁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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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仲裁找律师是怎样收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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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可以直接找劳动仲裁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老板拖欠工资可以直接找劳动仲裁吗?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一年。《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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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
(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
(三)管辖不同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提出。
(四)法定理由不同
《仲裁法》第58条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而且,人民还可以以违背杜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仲裁裁决。法定理由的不同表明,人民在审查撤销仲裁裁决时,侧重对于仲裁裁决的事实认定进行审查;而在审查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时,既审查仲裁裁决所认定的事实,又审查仲裁裁决所适用的法律。
(五)法律程序不同
在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 而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不可要求仲裁庭重新仲裁。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
其共同点表现在:
1、二者均为对错误仲裁裁决的补救制度,均通过对仲裁的监督来保证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2、二者均依当事人申请而开始,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
3、二者的条件多有相同之处;
4、二者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即原仲裁协议失效,当事人可重新选择解决其纠纷的方式。
《民事诉讼法》有关仲裁条款
第二百一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第二百六十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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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劳动仲裁找律师是如何收费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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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仲裁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仲裁吗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可以要求重新仲裁。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对该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申请撤销该裁决,或者请求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定。但是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证明有法律规定的撤销仲裁裁定,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定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故此,裁决书已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执行。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应该怎么办呢?只有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
(1)申请撤销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仲裁法》第60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63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注: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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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按照行政区域的划分,由县、市、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而民商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任何一个仲裁机构,而无行政管辖区域的限制。
二、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是向人民的必须程序。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发生后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将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这体现了劳动争议的特殊性。负责解决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的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对争议的标的了解得更直接,更具体。同时,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也较短,便于及时解决争议。而按照《仲裁法》的规定,一般的民商事纠纷,必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才对纠纷进行受理,同时人民将不再予以受理,仲裁机构对民商事纠纷所作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若一方当事人不服,再向人民诉讼的,将不予受理。只有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情况下,才予以受理。
三、劳动纠纷当事人一方即可提请仲裁。劳动纠纷经调解无效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同一般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截然不同。依据《仲裁法》中规定的当事人自愿原则,双方协议仲裁,当事人一方提请仲裁的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因为民商事纠纷仲裁实行的是或裁或审的制度,若当事人选择了仲裁即意味着放弃了诉讼权,如果不采取双方协议仲裁的原则,就意味着剥夺了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劳动争议的仲裁当事人一方选择了仲裁方式解决,另一方当事人如不服仲裁裁决还可以向人民。
四、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由法定部门的代表组成,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指定。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的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而《仲裁法》对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规定,由有关法律、经济贸易专家、有关知名人士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当事人可依据仲裁机构提供的仲裁员名册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五、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二审制度。一裁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了仲裁案件后经过审理作出裁决,当事人若服从就应自动履行,当事人不服从的,也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重新仲裁。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提讼。而民商事纠纷的仲裁规定的是一裁终局的制度,即使对裁决不服,既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提请复议或重新仲裁,也不能再向。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许多国家的商事仲裁机构都不只一个。中国现有仲裁机构已经超过200家。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拟订仲裁条款时可能选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在此前的仲裁实践中,包括最高人民在内的各级,对于约定两个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均持宽容的态度。但按2020年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则在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且当事人未能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仲裁协议无效。该规定推翻了此前司法实践和最高人民自己原有对于该问题的看法。
一种特殊的情形是当事人约定了两家仲裁机构,但作了唯一性限定。例如,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诉来宝资源有限公司(新加坡)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由合同履行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如果被告是买方,争议提交国际仲裁中心;如果被告是卖方,争议提交给伦敦谷物与饲料贸易协会仲裁。由合同引起的争议均按照英国法解决。”最高人民作出《关于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诉来宝资源有限公司(新加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函》认为,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签订的仲裁协议虽然涉及两个仲裁机构,但从其具体表述看,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申请仲裁,其指向的仲裁机构均是明确的且只有一个,仲裁协议应认定有效。对于因主合同产生的纠纷,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应依据约定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人民无管辖权。
国外一些并不简单认定两个仲裁机构约定的条款无效。例如,合同在不同地方分别规定了在法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和在国际商会进行仲裁的条款。上诉认为指定两个不同的仲裁机构是相互矛盾的,需要当事人新的仲裁意愿才能使仲裁条款生效,因此上诉对所涉案件具有管辖权。最高否定了上诉的理由。最高认为,如果要认定仲裁条款无效或无法适用,该条款必须表明当事人没有仲裁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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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找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仲裁找律师是怎么收费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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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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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的,人民不予受理。因此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仲裁协议具有排除管辖的功能。
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仲裁机构和不同。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经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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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办理仲裁的步骤
[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办理仲裁的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委员会办理仲裁的程序: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收费标准:不需要收费.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劳动仲裁与人事仲裁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仲裁: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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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仲裁: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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