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评估方法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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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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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权收购评估的方法有4种,可以利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也可以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还可以采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资产评估,最后清算价格法也是进行股权收购评估必不可少的方式。
股权收购评估方法有什么?

一、股权收购评估方法有什么?

一般有以下四种方式,如下:

(一)收益现值法

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和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并以此评定重估价值。

(二)重置成本法

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资产功能变化、成新率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

(三)现行市价法

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参照相同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评定重估价值。

(四)清算价格法

用清算价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

二、公司股权收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出资不实瑕疵中的法律风险。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法律规定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缴出资,多发生于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中。因此,对出让人出资种类的考查,也显得十分必要,尤其是非货币出资,容易发生出资不实的情况。

2、出资不到位(违约)瑕疵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该股东除补足出资外,应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对出让人缴纳出资实际情况的考察,也是十分必要的。

3、虚假出资瑕疵中的法律风险。即股东根本未出资,采用欺骗手段获得登记机关的信任。在发生虚假出资的情况下,该股东不仅应补足出资,而且还要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综上可以看出,受让人不明知出让人存在出资瑕疵,则受让股东对该出资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否则,在明知瑕疵的情况下人受让该股权,在实践中,一般承担出资补充赔偿责任。

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场价法,清算价格法是股权收购评估的主要方法。在进行公司股权收购时,要注意出资不实的法律风险,需要事先对出资人的出资种类及资质进行考核。还应该注意出资不到位或违约进行股权转让的风险。股东存在不按时出资,不足额出资的情况,除补足出资外,应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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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审批
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清产核资
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三)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四)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五)申请挂牌
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六)签订协议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七)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八)产权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九)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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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评估费由谁来承担法院评估的费用一般由当事人承担,人民法院会依据谁主张谁,谁负担的原则确定费用由当事人支付谁有关单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二、法院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资产评估的方法
1、收益现值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收益现值法通常用于有收益企业的整体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等。
2、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在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功能变化、成新率被评估资产的新旧程度,如八成新、六成新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
3、清算价格法清算价格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司。公司在股份制改组中一般不使用这一办法。采用清算价格法评估资产,应当根据公司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
4、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格。如果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是不完全相同,则需要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对价值的影响作出调整。影响机器设备市场价值的主要是比较因素。比较因素是一个指标体系,它要能够全面反映影响价值的因素。不全面的或仅使用个别指标所作出的价值评估是不准确的。一般来说,设备的比较因素可分为四大类,即个别因素、交易因素、地域因素和时间因素。
我姐夫一直想要去入股某公司,钱已经准备好了,只不过迟迟没有行动,就把公司给进行评估,看看是否有这个资格的,后来还是动心了,那么评估增值少数股东怎么处理呢?
[律师回复] (1)在母公司的会计处理方面,仍可按照投资准则的规定处理,即确认被投资单位亏损的应分担额以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2)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应承担的子公司亏损分担额,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后的差额,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也就是不能通过“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加回,这部分亏损在合并报表上仍然应当确认。
初次编制
连续编制
(1)本期抵销:
A、
借:营业收入 (售价)
  贷:营业成本 (成本=售价)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 (内购售价-原成本)×期末结存量
B、因抵销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存货×T)
  贷:所得税费用
(2)存货跌价准备
按原成本计价:
全额或部分冲销存货跌价准备: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抵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部分冲销后: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可变现-原成本)×期末结存数
(1)抵销期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年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贷:营业成本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T)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2)抵销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营业收入(本期内部商品销售产生的收入)
  贷:营业成本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存货×T)
  贷:所得税费用
(3)存货跌价准备:
A、抵销期初存货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抵销后余额=(可变现-原成本)×期初结存数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抵销额×T)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B、抵销本期销售商品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以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为限:
借:营业成本(本期准备/件数×本期销量)
  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C、调整本期存货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抵销数: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部分冲销后: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可变现-原成本)×期末结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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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因公司合并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会直接引起股东结构的变化,增加新股东,对此,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 因合并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公司,除按照本规范提交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合并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当包括: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合并形式,合并后公司的名称,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解散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签约日期、地点以及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合并公告应当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称,合并形式,合并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现有公司债务的承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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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因合并办理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的,提交载明合并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
  三、资产评估的就业方向是什么
  (1 )毕业生可参加各级政府的公务员考试,进入政府资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从事资产管理及财务税收工作。
  (2 )毕业生可到各类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以及咨询机构就业,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提高。
  (3 )毕业生可到企事业单位、金融证券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机构、典当拍卖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及财务税收、企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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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你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你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了。
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了,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
其次看你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
1、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2、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你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你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了。
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了,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
其次看你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你作为股东,占有30的股份,这样才合法,如果是隐名的股份,对你是很有风险的。
5、要看怎么样约定,是否约定你也同时不能使用该技术,如果是的话,你同样不能使用该技术。
6、如果是协议方式,出现亏损,你无需承担债务,如果是入股形式,你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的公司本身是的法人,承担经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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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看怎么样约定,是否约定你也同时不能使用该技术,如果是的话,你同样不能使用该技术。
6、如果是协议方式,出现亏损,你无需承担债务,如果是入股形式,你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的公司本身是的法人,承担经营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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