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1、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在使用一定年限或行使达到一定公里数之后,就会报废,成为报废车辆,这样的机动车就不能再上路了。对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我国是作出了专门规定的。那到底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汽车报废分多个类型。9座以下(包括9座)的非营运车,使用期限为15年,达到报废期限后要求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延缓报废10年。从第16年起,每年需定期审验两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

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使用期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10年。从第11年开始,每年审验两次,从第16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

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8吨的微型货车,使用期限为8年,不准延缓报废。总质量大于1.8吨的轻型货车及大型货车,使用期限为10年,可延期5年,在此期间每年审验两次。拖挂的货车只能使用8年,不得延缓报废。

单位货车的使用根据车辆的总质量而有所不同,总质量小于等于1.8吨的货车、全挂货车使用年限为8年,不得延缓报废。

1990年7月7日以后注册的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6吨的货车和其它重工业、中型载货汽车,使用期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并定期检验,可以处长使用,但最长不超过5年。

二、汽车报废程序是什么

(1)、除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外,其他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并符合延期报废条件要求延缓报废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业务。

(2)、查档合格的车辆,上检测线检测车辆性能。

(3)、经车辆性能检测和车管所对车辆的综合鉴定合格的车辆返还牌证,并在行驶证上加益延缓报废检验章,不合格的车辆予以报废。

首先须经车管所核准报废后,车主将报废车辆交由指定的金属回收公司,回收后,在公路规费有效期内,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其影印件,到车籍所在地的公路规费征集机构办理销户手续。

机动车的类型、种类是比较多的,针对不同的机动车,法律中规定的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各位可以根据自己的车型,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就会报废。当然,进行机动车的报废也有一定的程序,具体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镇江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0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3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2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6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1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5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1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6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机动车报废标准是什么2023
1、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危险废弃物废矿物油废机油属于成品油吗
[律师回复]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第六条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第七条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1.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或者
2.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或者
3.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
4.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
(三)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四)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五)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机动车报废新标准
[律师回复]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10w+浏览
废机油运输可以用汽车吗,废机油运输货车可以用汽车吗
[律师回复] 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第八类危险废物,必须经有资质的回收单位才能进行处理。废机油中含有致癌、致畸等有毒物质,对人体和环境危害极大。司机运输涉嫌违法。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7类:第l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第7类:腐蚀品。其中前5类都是燃爆危险品,后2类中很多物质也具有燃爆危险性。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拖拉机报废年限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大型链轨式拖拉机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包括累计作业
1.5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技术状况仍属
4.1条或
4.2条的;
2、大型和中型轮式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或累计作业
1.8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技术状态仍属
4.1条或
4.2条的;
3、小型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或累计作业
1.2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技术状态仍属
4.1条或
4.3条的;
4、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1条:在标定工况下,燃油消耗率上升幅度大于出厂标定值20%的;
4.2条:大型和中型拖拉机发动机有效功率或动力输出轴功率降低值大于出厂标定值15%;
4.3条:小型拖拉机发动机有效功率降低值大于出厂标定值15%;
5、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车价格50%的;
6、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7、国家明令淘汰的。
若达到上述几项标准之
一,便可报废农机了。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机动车报废新标准是怎样的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机动车牌照如何作废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为您推荐】殷都区。青山区。城关区。。益区。子洲县。庐山区。凤县。机动车到了最大使用年限以后,按照规定必须报废的,其车牌也会作废。机动车牌照作废制度的确立是根据机动车管理的需要来确定的。多于无人使用的车牌进行作废处理也是防止了他人套用车牌的行为出现,确保了车辆管理了安全规范,车牌作废的具体内容可能随小编一起去详细了解。
一、机动车牌照作废是如何规定的车辆报废,车牌自然作废。否则只有将车辆登记注销后重新登记上牌。车辆号牌是两面分别悬挂在车子前后的板材,通常使用的材质是铝、塑料或贴纸,在板上会显示有关车子的登记号码、登记地区或其他的基本资料。车牌是对各车的编号,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车牌可以知道车所属省、市、县,车管所根据车牌可以查到车的主人。
二、临时牌照汽车临时牌照是指汽车由于一些手续的办理,还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那么要如何办理临时牌照呢具体来说,办理临时号牌的时候,申领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以及其它有关证明(除介绍信存档外,其余退还给申领者),到车管所办理。办理时应讲明车辆行驶起止地点和使用临时号牌的时间。经管理人员审查和对车辆进行检查合格后,发给临时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机动车牌照作废对于车辆管理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一些长期无人使用的车牌照进行作废处理,确保的拍照管理的规范和车辆管理的安全。对于一些不符合规定的牌照加强了管理,就可以确保路上行驶的汽车的管理规范。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可以继续浏览延伸的内容。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59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货车能否运输废机油?
[律师回复] 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第八类危险废物,必须经有资质的回收单位才能进行处理。废机油中含有致癌、致畸等有毒物质,对人体和环境危害极大。司机运输涉嫌违法。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7类:第l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第7类:腐蚀品。其中前5类都是燃爆危险品,后2类中很多物质也具有燃爆危险性。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机动车报废标准有什么规定
1、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违章 > 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