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城中村改造政策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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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十一条 新社区建设总用地规模由建设用地审批对象(村级组织成员)的用地面积(含可增加安排的面积)、非村级组织成员合法房屋补偿所需的用地面积和需规划控制保护的面积(具体以审批为准)等组成。第十二条 建设用地审批对象人均规划用地不超过90平方米。

义乌城中村改造政策有哪些?


城中村常被人们比喻为城市中的“烂疮疤”,改造城中村便成了“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浙江义乌城中村在“城市化”进程中涉及多方利益,令改造城中村的工作往往举步维艰。为了更好更快的解决问题,义乌市放出了对应政策。那么,具体义乌城中村改造政策有哪些呢?律图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第三章 城镇新社区用地对象和规模核定

第十一条 新社区建设总用地规模由建设用地审批对象(村级组织成员)的用地面积(含可增加安排的面积)、非村级组织成员合法房屋补偿所需的用地面积和需规划控制保护的面积(具体以审批为准)等组成。

第十二条 建设用地审批对象人均规划用地不超过90平方米。

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审批对象包括:

(一)村级组织实有在册并且享受村民待遇的成员;

(二)服兵役前属本村级组织成员的义务兵、士官;

(三)入学前属本村级组织成员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四)在服刑、劳教前属本村级组织成员的正在改造人员。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均为本村级组织实有在册成员,且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可增加安排建房用地的家庭,增加一人标准安排。

属建设用地审批对象,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有下列情形的,可增加一人标准安排:

(一)年满20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不含离异的人员和五保人员);

(二)已婚未育的家庭;

(三)服兵役、入学前属本村级组织成员的义务兵、士官和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已婚未育的,且其配偶系本村级组织成员的家庭;

(四)在服刑、劳教前属本村级组织成员已婚未育的,且配偶系本村级组织成员的家庭。

除上述情形外,规划用地按实有在册人员安排。已享受新社区建设政策的对象,今后因婚嫁等原因迁移户籍的,在迁入地不再安排建设用地。

第十五条 非村级组织成员合法房屋补偿:

合法旧房建筑占地面积在108平方米以下的,按实安排规划;合法旧房建筑占地面积在108平方米以上的,超过108平方米部分按1:0.5的比例按实安排规划,但最高不超过126平方米。非村级组织成员拥有的合法房屋,已出卖、赠与他人或已被司法部门依法查封拍卖的,在审批补偿方案时,其剩余的合法房屋必须与已出卖、赠与他人或已被司法部门依法查封拍卖的面积合并审查。

鼓励推行货币化补偿安置,具体补偿标准由村级组织与非村级组织成员自行协商。

第四章 城镇新社区规划设计

第十六条 新社区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域总体规划,并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区块详细规划。具体操作按有关政策规定审批。

第十七条 新社区的规划控制标准为:

(一)高层公寓建筑密度18%-25%,容积率不低于2.5,住宅标准层层高不超过3.2米;

(二)多层及中高层公寓建筑密度20%-30%,容积率1.4-3.0,住宅标准层层高不超过3.2米;

(三)联立式住宅建筑密度32%-40%,容积率1.0-1.5,房屋檐口高度不超过10.2米; (四)生产用房区块,建筑密度35%-40%,容积率1.6-2.4。

第十八条 新社区建设规划要做好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军事设施、测绘标志、宗教场所、文物古迹、名贵古树等遗存保护;并合理配套文化中心、幼儿园、警务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

第五章 城镇新社区的分户安置和实施程序

第十九条 建设用地审批对象,以户为单位按下列标准确定安置基数:

(一)1-3人的小户安排安置基数108平方米以内,其中,子女单独立户的父母一人安排36平方米以内,二人安排54平方米以内;符合立户条件且未婚的子女安排90平方米以内,已婚未育的子女安排108平方米以内。

(二)4-5人的中户安排126平方米以内;

(三)6人以上的大户不超过140平方米。

夫妻双方均为本村级组织实有在册成员,且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独生子女可享受增加1人计入在户人口。

旧房合法占地面积超过户型安置基数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0.7的比例按实增加安置基数,但每户安置基数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

第二十条 年满二十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分家立户的具体条件,由镇街指导村级组织商讨确定,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二十一条 属建设用地审批对象,但位于本村级组织范围内合法房屋已被部分或全部出卖、赠与他人或已被司法部门依法查封拍卖的,安置基数计算方法为:按第十九条规定的安置基数扣减已出卖或赠与或被司法部门依法查封拍卖的旧房建筑占地面积,

(一)扣减后面积大于18平方米的,该面积即为该家庭的安置基数;

(二)扣减后面积小于18平方米的,予以照顾安置。家庭实有在册成员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安排建筑面积108平方米以内公寓房一套;4人及以上的,安排建筑面积126平方米以内公寓房一套。

第二十二条 非村级组织成员,按下列标准确定安置基数:

合法旧房建筑占地面积在108平方米以下的,按1:1的比例确定安置基数;合法旧房建筑占地面积在108平方米以上的,超过108平方米部分按1:0.5的比例按实确定安置基数,但最高不超过126平方米。

第二十三条 因分家立户时旧房分配不均造成建设用地审批对象拥有旧房占地面积不足安置基数的,不再按限额补足,超过限额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高层公寓、标准厂房的安置系数为1:6。多层及中高层公寓的安置系数为1:4.5。联立式住宅的安置系数为1:3。

高层公寓规划设计时,在实现1:6安置的基础上,允许再规划一定比例的配套用房(一般指裙房),其安置系数最高不超过1:1.5。由村级组织筹建,其权属属于村级组织,收益优先用于公共配套、物业管理等支出。

以上部分均是对于被改造方所关心的政府在义乌城中村改造政策中关于用地对象和规模核定、规划设计、分户安置和实施程序政策,被改造方可按实施办法中的要求自行比对,或咨询律图律师,确定属于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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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户口迁回义乌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迁户口改名字,需要先办理户口迁移以后,再带上有新的户口簿原件到新的户籍地申请办理名字更改的。  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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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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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环境卫生脏,楼房很少,常常就是棚户,往往就是百万富翁诞生的摇篮,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很多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国有大型老厂矿周边和城中村是改造的重点地区等等、乱。而这些楼房的主人虽然户籍上是“农民”,在面临强制拆迁时也可能是弱者,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则这些租户不仅住得差,而且身份也更为卑下。而与“合法棚户区”的市民相比。所谓矮穷挫一夕变身高富帅,根本不是梦想,因为没有产权,无法卖出和转让,就变得十分不靠谱,与“城中村”的租户相比,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最大区别就在于,这里的“外地”租户居住条件更差,但他们与数量多得多的贫困租户相比不是一个档次,甚至与“市民”相比,他们的房租收入也令人羡慕,他们由于没有“棚户居住权”,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所以叫做“乡产权”。外来居民购买棚户区改造的房子也不用担心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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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
[律师回复] 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都有哪些区别 城中村房屋拆迁的特殊性是因为其具有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特征。房屋建筑占有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但是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却很高。如果是依据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成本价拆迁补偿,那补偿结果对被拆迁户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很可能就是降低原有的居住、生活水平,这是违背拆迁补偿原则的。最高人民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通俗的来讲,就是地段一样,房子结构、年限差不多的房子的市场价格。 棚户区指的大都是设施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的房子,根据《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可知,经过棚户区改造后,当地群众的住房条件会得到改善,大家可以住到配套设施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房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关于棚户区的概念,法律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我们可以参照一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本通知所称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那么棚户区改造应该怎么补偿呢?主要还是依据土地性质进行区分并且进行补偿。主要分为两种如下: 棚户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 实物安置指的是产权调换:产权置换最低的标准是拆一还 一,意思就是拆一平补一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经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棚户区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 此房屋虽然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因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当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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