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有哪些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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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两者的关系是先确定级别管辖,后确定地域管辖,也可以把两者说成是纵横的关系,即级别管辖是从纵的方面划分,地域管辖则是从横的方面划分。
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有哪些关系?

属地管辖级别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属地管辖就是案件所属地区管辖范围,级别管辖就是案件应当归哪一级管辖,地域管辖确定行政机关行驶权利的范围,级别管辖确定行政机关的处罚范围,地域管辖是最经常的管辖部门是县级行政主管部门。

给你个简单明了的答案,地域管辖就是一审的案子归那个地方管,级别管辖就是一审的案子归哪一级别的法院管。就比如一个知识产权的案子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话,北京市就是由地域管辖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就是由级别管辖确定的,也就是说这2者共同决定了一审案件的管辖法院。

一、从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关系看。地域 管辖是确定行政机关依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地域范围

是解决行政处罚权的块块划分问题,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县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县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级别而级别管辖则主要解决不同级别的行政机关分别管辖哪些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哪些违法行为可以由低一个层次的行政机关处罚,哪些违法行为只能由高一个层次的行政机关处罚。由此可见,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两者的关系是先确定级别管辖,后确定地域管辖,也可以把两者说成是纵横的关系,即级别管辖是从纵的方面划分,地域管辖则是从横的方面划分。

二、从适用地域管辖的社会普遍性和必要性看

地域管辖是我国行政处罚管辖制度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贯串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各部门行政规章之中。如《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从适用级别管辖的社会特殊性及权威性看

对行政处罚在确定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管辖的基本原则下,《行政处罚法》也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也可以管辖。对这个问题,文化部《文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上级文化行政部门可以办理下级文化行政部门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下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其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时,可以报请上一级文化行政部门决定”。

那么,到底按什么标准或者依据来确定级别管辖的划分呢?从当前文化行政处罚的实践看,笔者认为确定文化行政处罚级别管辖划分的依据或标准,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第一,实施行政处罚在本辖区本领域的影响程度。这是影响级别管辖最重要的因素。应该说,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的影响是一个包含多重内容的不确定

综上所述,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具有特殊性,确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依据案件具体情况,下级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上级部门办理案件,属地管辖,有利于案件侦查取证,维护社会秩序,有利于平衡各级行政机关行驶处罚权的分工和权限,地方政府有权行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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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管辖法院应先考虑级别管辖还是地域管辖?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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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解决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适用于一般行政案件、按照一般标准确定的管辖。地域管辖的一般标准是: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标准包含着两层含义:
首先,行政诉讼中地域管辖的确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该向被告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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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域管辖是指适用于特殊案件,按照特殊标准来确定的管辖。行政案件是复杂的,有时因为某种特殊因素的存在,根据一般标准来确定地域管辖可能会导致不公平,因此需要按照特殊标准来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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