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审批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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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审批流程是什么?

想要在农村购买土地首先就得征得集体的同意才能够被授予使用的权利,就集体内部的成员来说就算使用自己的土地首先也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受理得到审批,但第一次接触这些审批流程的人肯定不会有很多的了解,下面一起来看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审批流程是什么?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审批流程是什么?

(一)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1、 符合条件的村民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 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现场选址勘察

3、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4、 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核

5、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6、 旗(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7、 乡镇土地资源所工作人员同有关部门人员放线定界

8、 符合验收,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 集体土地办证应提交的材料

①新建房屋1、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申请

3、村委会证明

4、建设用地审批表

②原地翻建

1、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

2、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③旧证换新证

1、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

2、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3、村委会证明。

一、 临时用地管理简介

(一)临时用地的概念

临时用地是指为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察完毕按规定交回的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土地。

(二)申报材料

1、临时用地审批表

2、临时用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4、村民同意花名表,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5、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6、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使用临时用地的手续(城市规划区内的)

7、旗、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临时用地审查的主要内容

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的内容

1、是否符合临时用地使用条件

2、是否有村民签字

3、是否签订了临时用地使用合同

4、城市规划区的临时用地是否有规划部门规划许可

5、用地范围是否明确

6、临时用地占用耕地期满后恢复种植的措施是否可行

二、 临时用地审批程序

(一)临时用地单位提出临时用地申请

(二)经城市规划部门许可(城市规划区内的)

(三)临时用地单位与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就临时用地的补偿和使用后土地恢复等事项达成协议,签订临时用地合同

(四)乡镇国土资源所对临时用地申请进行初审

(五)旗县国土资源部门对临时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六)临时用地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临时是用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支付临时用地的补偿

(七)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八)临时用地单位按照批准的用途和期限合理使用土地。试用期满,按照规定将临时使用的徒弟交回原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临时用地单位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三、 临时用地的使用规定

(一)不得改变原土地权属性质和用途

(二)必须给予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经济补偿

(三)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四)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五)使用期满后,恢复土地的原用途,并及时交还土地。

四、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则

《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村民建住宅等使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原则明确规定。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再次进行了重申,要求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 土地用途管制原则。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是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核心,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不依法经过批准改变土地用途都是违法行为。

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集镇、村庄建设用地的最高准则,一切建设用地都必须服从,即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不得使用规划中确定的农用地。

(二)依法批准原则。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并纳入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有关企业用地标准。也就是说,不论是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还是农民宅基地,都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否则都被视为是非法占地。

(三)、集体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原则。

原则上,农民集体建设的规模不得再扩大,如需扩大规模或占地用耕地,可以对农村土地进行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依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可以折抵用于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但不得折抵为建设用地指标,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综上所述,集体土地毕竟涉及到的是其他所有成员的利益而必须谨慎对待每个私人要求的土地请求,所以就需要申请人在历经多道程序之后才能够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流程审批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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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转让、受让双方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9、转让、受让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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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评估报告原件。以上就是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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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批在集体土地上先建房后审批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经批准,是不可以擅自建房的。否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限期拆除、没收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集资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一般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 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其次,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因此,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2]所以,一般商品房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
我想请教一下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审批条件:
(1)已领取土地证的出让土地:
①使用单位或个人同意转让土地使用权,并经主管单位、本单位职代会或董事会同意;
②已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划拨土地:
①使用单位或个人同意转让土地使用权,并经主管单位、本单位职代会或董事会同意;
②已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
③按有关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交土地出让或者以转让所获收益抵交土地出让金。
(二)、申报材料:
(1)个人:
①申请表;
②土地证;
③地价评估资料;
④转让双方夫妻身份证;
⑤卖契;
⑥需改变用途的须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2)单位:
①申请表;
②土地证;
③地价评估资料;
④卖契;
⑤规划总平面图;
⑥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
⑦转让双方股份章程;
⑧国有资产需有国资或主管部门意见;
⑨需改变用途的须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三)、审批程序:受理→审查(地价评估)→签订出让合同→批准发证。
(四)、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分宗或并宗除外)。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出让就是把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而对于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很多种,但不管是哪一种方式都需要有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实施,如果进行私自的进行出让,那么双方的协议就是属于无效的,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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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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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指农村集体成员在获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后依法办理的一种证件,其起到的作用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都是大同小异的,是凭借集体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相应的集体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但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并不允许随意进行出让或者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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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一般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 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其次,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因此,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2]所以,一般商品房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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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针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审批条件:
(1)已领取土地证的出让土地:
①使用单位或个人同意转让土地使用权,并经主管单位、本单位职代会或董事会同意;
②已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划拨土地:
①使用单位或个人同意转让土地使用权,并经主管单位、本单位职代会或董事会同意;
②已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
③按有关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交土地出让或者以转让所获收益抵交土地出让金。
(二)、申报材料:
(1)个人:
①申请表;
②土地证;
③地价评估资料;
④转让双方夫妻身份证;
⑤卖契;
⑥需改变用途的须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2)单位:
①申请表;
②土地证;
③地价评估资料;
④卖契;
⑤规划总平面图;
⑥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
⑦转让双方股份章程;
⑧国有资产需有国资或主管部门意见;
⑨需改变用途的须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三)、审批程序:受理→审查(地价评估)→签订出让合同→批准发证。
(四)、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分宗或并宗除外)。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出让就是把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而对于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很多种,但不管是哪一种方式都需要有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实施,如果进行私自的进行出让,那么双方的协议就是属于无效的,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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