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出轨并以夫妻名义购房,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指已婚者与他人建立或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事实。单纯同居不构成重婚,但长时间(如超3个月)的婚外同居且公开为夫妻生活可能涉嫌重婚。动机不影响定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者可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恋情中,超五万元资金往来常被视为大额转账。若款项具借款性质且未标用途,可主张返还。小额款项如数百元或特殊意义的礼物,多被视为赠品,除非明确同意返还,否则难获法律支持。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解除婚姻关系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先尝试调解,若双方能理智看待过失并宽恕,调解有望成功。若矛盾激烈或一方坚决离婚,法院将公正判决。法院会为无过错方谋取照顾,并可根据实际损害和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未办结婚登记而育有子女,解除关系需分情况处理。子女已成年的,若婚姻系1994年2月1日前开始并符合实质要件,构成事实婚姻,可向法院起诉离婚;之后则属同居关系,可补办结婚证明后离婚或自行解散。子女未成年的,需商定抚养权,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裁决。确保合法处理,维护各方权益。
未领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中,双方感情破裂后不能申请离婚,应协商解决非法同居问题。但子女抚养权可由法院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院不受理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但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的争议,法院将依法受理。因此,在事实婚姻中,双方应明确子女抚养责任,如发生纠纷,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情侣分手后的财务处理需依据支出性质和双方协议。日常开销如共进晚餐等,一般视为赠予,无需偿还。大笔礼物如房产、车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作为求婚承诺送出,条件未实现时赠送者可要求归还。借款需按协议处理,无协议则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关于夫妻遗弃责任赔偿问题的探讨 夫妻遗弃者可被追讨包括扶养费、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费在内的补偿费用,但具体标准未明确规定。受害人有权向居委会、村委会或所在单位求助,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支付相应费用。
恋爱期间的1000元赠予,若无特殊意义或约定,通常不被视为大额财物,难以主张返还。但如涉及婚约、彩礼等特殊情形,或存在玩弄感情、违反社会公德等不法行为,赠予者可能有权要求返还。具体应根据双方约定、赠予目的、社会公德等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