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我女朋友是外国人在中国刚生宝宝 她什么都没有能用这个办理吗
[律师回复] 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有权为他们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美国,在为亲属申请移民时,最主要的要求就是证明申请人和美国亲属的亲属关系,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经济状况。然而,在移民法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在为其配偶申请绿卡时,还是会有区别的。我们在此为逐一分析其中的不同点。
(一) 永久居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
一个美国永久居民在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时,必须经过以下的步骤才能使其外籍配偶合法地在美生活和工作。
首先,申请人必须为其外籍配偶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在亲属移民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给予这个外籍配偶一个移民排期(Priority Date)。
第二,等待排期。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的移民排期是属於亲属移民排期2A类,国务院每个月会公布移民排期,目前国务院所公布2003年一月份的永久居民的配偶排期是1997年10月22日,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在1997年10月22日前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的话,可以为其在美国的外籍配偶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人不在美国,其外籍配偶将会被通知去当地的美国使领馆完成移民签证的所需手续。
1。亲属移民的申请是在这个LIFE 法案通过前:也就是说在2000年12月21日当天或之前,绿卡持有者就已经为其配偶或未婚子女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不论人在美国或是在国外都可以提出申请。
2。等待移民期间已经超过3年:这个移民申请必须已经向移民局提出至少三年,而等待移民局审理,或绿卡的申请已经通过而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超过三年。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若是在2000 年12月21日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若是在2003年12月21日已经等待超过了三年,移民局尚未审理或排期未到,就可以为其外籍配偶申请V 签证美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