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诉讼离婚无需对方同意,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不想离婚并向法官表达不想离婚的意愿,那法官可能认为你们双方之间的感情没有达到确已破裂的地步,那么可能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不准予离婚。但是男方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那么法官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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