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犯罪
包括:生产伪劣产品罪,生产假药罪,生产劣药罪,生产不合格食品罪,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不合格医用器材罪,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伪劣农用资料罪,生产不合格化妆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有价票证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债券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妨害清算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合同诈骗罪,串通投标罪等。
(二)商品流通、交换过程中的犯罪
包括: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药罪,销售劣药罪,销售不合格食品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不合格医用器材罪,销售不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销售伪劣农用资料罪,销售不合格化妆品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
非法经营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倒卖车票、船票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倒卖文物罪,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非法出售文物藏品罪等。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非法为亲友牟取商业利益罪,商业行贿罪,商业受贿罪,偷税罪等。
(三)商业服务活动中的犯罪
包括:强迫服务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提供虚假中介证明文件罪,损害商业信誉罪,偷税罪等。
(四)商业信贷犯罪
包括: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向非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逃汇罪等。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票据诈骗罪,集资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等。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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