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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怎么写

更新时间: 2018-04-28 15: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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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书,着重于行为已经取得谅解,社会危害性小。未取得谅解,则着重于自己行为是初犯,一时紧张导致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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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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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逃逸辩护词有用吗?
交通肇事后逃逸写的辩护词肯定是有用的,辩护词是由被告来进行书写,会针对在诉讼的过程中根据事实以及还有法律的依据进行辩护,同时对控诉的内容进行辩解,只要符合条件是会有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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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辩护词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四川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陈某及其家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次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会见了被告人,详细阅读了书、案卷材料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辩护人对书指控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从全案来看,被告人陈某存在以下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1、被告人陈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案被告人陈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陈某属于偶犯、初犯,犯罪时主观恶性不大,恳请合议庭综合考虑,对其宽大处理。
3、本案使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陈某自愿认罪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接受刑事处罚。依照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人民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4、被告人陈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已经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恳请合议庭予以考虑,对其酌定从轻处理。
5、本案中,被害人熊洪权存在严重的过错,
(1)被害人熊某明知自己处于醉酒状态,仍然坚持驾车并搭乘被害人熊某某;
(2)被害人熊某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使,对本案的发生被害人过错明显。
二、量刑方面
本案被告人基准刑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之间,因为被告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且被告人认罪应当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辩护人认为对被告人在6个月左右量刑且适用缓刑比较合适。
综上所述,被告人陈某法律意识极其淡薄,才导致这一犯罪行为的发生。且从被告人陈某的犯罪的主观动机,还是在被羁押后的认罪态度上都可以看出被告人陈某的主观恶性不大。请合议庭念在其此次犯罪属于偶犯初犯,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并无前科且主观恶性不深,有立功表现的情况下,在量刑时予以宽大处理,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市区人民
四川律师事务所周律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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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怎么写?
[律师回复]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怎么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辩护词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四川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陈某及其家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次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会见了被告人,详细阅读了书、案卷材料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辩护人对书指控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从全案来看,被告人陈某存在以下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1、被告人陈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案被告人陈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陈某属于偶犯、初犯,犯罪时主观恶性不大,恳请合议庭综合考虑,对其宽大处理。
3、本案使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陈某自愿认罪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接受刑事处罚。依照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人民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4、被告人陈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已经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恳请合议庭予以考虑,对其酌定从轻处理。
5、本案中,被害人熊洪权存在严重的过错,
(1)被害人熊某明知自己处于醉酒状态,仍然坚持驾车并搭乘被害人熊某某;
(2)被害人熊某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使,对本案的发生被害人过错明显。
二、量刑方面
本案被告人基准刑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之间,因为被告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且被告人认罪应当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辩护人认为对被告人在6个月左右量刑且适用缓刑比较合适。
综上所述,被告人陈某法律意识极其淡薄,才导致这一犯罪行为的发生。且从被告人陈某的犯罪的主观动机,还是在被羁押后的认罪态度上都可以看出被告人陈某的主观恶性不大。请合议庭念在其此次犯罪属于偶犯初犯,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并无前科且主观恶性不深,有立功表现的情况下,在量刑时予以宽大处理,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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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律师事务所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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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辩护词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四川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陈某及其家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次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会见了被告人,详细阅读了书、案卷材料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辩护人对书指控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从全案来看,被告人陈某存在以下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1、被告人陈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案被告人陈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陈某属于偶犯、初犯,犯罪时主观恶性不大,恳请合议庭综合考虑,对其宽大处理。
3、本案使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陈某自愿认罪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接受刑事处罚。依照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人民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4、被告人陈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已经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恳请合议庭予以考虑,对其酌定从轻处理。
5、本案中,被害人熊洪权存在严重的过错,
(1)被害人熊某明知自己处于醉酒状态,仍然坚持驾车并搭乘被害人熊某某;
(2)被害人熊某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使,对本案的发生被害人过错明显。
二、量刑方面
本案被告人基准刑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之间,因为被告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且被告人认罪应当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辩护人认为对被告人在6个月左右量刑且适用缓刑比较合适。
综上所述,被告人陈某法律意识极其淡薄,才导致这一犯罪行为的发生。且从被告人陈某的犯罪的主观动机,还是在被羁押后的认罪态度上都可以看出被告人陈某的主观恶性不大。请合议庭念在其此次犯罪属于偶犯初犯,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并无前科且主观恶性不深,有立功表现的情况下,在量刑时予以宽大处理,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市区人民
四川律师事务所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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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我的大学同学,他在一个律师事务所上班,最近处理了一个交通肇事逃逸案子,需要写一个辩护词。交通肇事逃逸罪轻刑事辩护词咋写!
[律师回复] 开庭前我们认真研究了杭萧检公诉二刑诉[2017]×××号起诉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张某某,现结合今日庭审情况辩护人认为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采纳:
一、被告人张某某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基本清楚,但事故责任划分错误,应重新认定。
首先,侦查机关未查明行人戚某某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事故划分责任缺乏主要事实根据。无行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行人,没有监护人看护,凌晨2时下着雨,闯红灯斜穿马路,应承担何种责任?在凌晨非常安静的雨夜,被告人驾驶重型箱货车辆驶来的声音是非常大的,如果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一定不会继续向机动车道行进,但行人戚某某并未注意并停止行进。
其次,根据戚某某儿子倪某某的笔录显示:“问:戚某某是何时离开家的,有无人知道她的出行目的?答:2017年4月×日10时多,从家里步行离开。得知他走丢的。……。戚某某
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中是在哪里?2017年4月×日16时54分×××闸口的监控中看到她
最后一次出现,之后我们就没在监控中发现她了。该内容也证明行人戚某某不具完全行为能力,年事已高家人却疏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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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在肇事逃逸的辩护词中需要写明标题,要交代辩护人的法律地位,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还要说明辩护的理由,相关的法律依据,在结尾需要总结辩护的意见,要有辩护人的亲笔签字以及辩护词的书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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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罪逃逸辩护词怎么写呢?有人知道吗?我是法学院的学生,然后之前学习的时候这个知识点没怎么懂,准备要考试了,所以来求助一下~
[律师回复] 那个交通肇事罪逃逸辩护词要注意的东西
1、首先,辩护律师至少应该掌握关于本犯罪的以下基本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2、由于刑事辩护是一个艰苦的工作,往往涉及到艰难的调查取证工作,然后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要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仅仅需要娴熟的掌握我国对于该种犯罪的法律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知道刑事法律关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规定;还需要缜密的思维能力,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案情,再把实际案情与国家法律的规定相互结合,尽量找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与刑法规定之间存在的本质上的不同之处,以达到避免司法机关据此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目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已经无任何疑义地构成了某种犯罪,那么律师的职责就转化为尽量为犯罪嫌疑人找到减轻处罚的法律根据和事实理由。
4、总之,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任务就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尽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朋友现在遇到了交通的问题,所以请问一下有关于 交通肇事逃逸罪辩护词是怎么样的?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观方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一人死亡或一人重伤且具备酒后驾驶、吸毒驾驶、无资格驾驶、驾驶不合格或无牌、无证机动车、超载驾驶等情形。逃逸行为认定的空间因素:公安部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的第二条已有明确规定,即逃离交通事故现场。
而本案中事故发生后,
首先被告人立即主动停车,并用仅有的钱乘出租车送受害人到医院治疗,并没有逃离事故现场,而是离开医院。另外从证人证言及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中亦可看出,当时被告人是完全能够逃离事故现场的,但其并没有实施逃逸这一法定加重情节的行为。
其次,被告人对受害人的死亡结果及犯罪行为的成立与否没有预见性。证据显示被告人将受害人送至医院后,一是看见受害人能够走路,二是考虑到经济赔偿无法履行,才离开医院,而此时被告人预见不到被害人可能死亡这一意外情况。故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刑法及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的情形。事实上受害人亦在事故发生后十余日才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而非在事故现场,这一死亡结果并非包括被告人在内的常人所能预见到的,其当时离开医院时主观上考虑的一是怕受害人家属赶来对自己不利,二逃避的只是民事赔偿而非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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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辩护词之无罪辩护词范本
交通肇事罪辩护词之无罪辩护词要写辩护人认为:检察院指控被告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不能成立,被告的行为不符合刑法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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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因为一些事情导致交通意外,所以想要了解一下哪位知道交通肇事逃逸刑事辩护词是怎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被告人台某虽系本案交通事故的肇事人,但由于本案事发突然,依据事故现场的情况,被告人台某主观上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系本人造成,因而驾车离开现场。正是因为不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被告人台某离开现场后,并没有也不可能逃走,也没有实施销毁证据、阻碍证人作证等妨碍司法机关的调查的行为。我们认为,根据本案的鉴定材料及勘查情况等材料,此次交通事故肇事者确为被告人台某,但被告人台某并不构成肇事逃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构成要件包括:主观上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客观上实施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台某在主观上并非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即台某并不知道此次交通事故系其导致,所以驾车离开;在客观上被告人台某实施离开现场的行为,但并非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所以我们认为,被告人台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不构成肇事逃逸。即使被告人台某只是在主观上错误认识导致其有离开现场,但我们认为本案被告人台某的行为,与通常的交通肇事逃逸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也与一般的交通肇事逃逸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明显的不同。所以,被告人台某的主观恶意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请求法院根据本案的特殊情况,对被告人台某予以酌情从轾或减轻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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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逃逸辩护词可以请律师写吗?
不构成逃逸辩护词是可以请律师书写的,一般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了之后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逃逸,而选择了承担责任,那么是可以利用写辩护词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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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肇事者无罪辩护词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并征得了在押被告人的同意,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深感责任的重大。我们查阅复制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查访并会见了在押被告人,同时我们对某人民检察院的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尤其是通过方才的法庭调查和聆听了国家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使我们对本案的案情有了更为深刻地了解和认识。在发表辩护意见之前,我们表达对此次交通事故万分遗憾的心情,也在这里向遇难者表示诚挚的哀悼。为协助法庭正确判处案件,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履行律师职责,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书对于基本事实认定错误。    二、书对被告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的指控有失公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应当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定罪量刑。由此可见,对被告人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直接影响对行为人的处罚。而书对责任的认定完全是依据和林交警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而该认定书本身背离客观事实、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证据已不具有客观性和合法性,不应予以采信作为定案的依据,具体理由如下:    1、《交通事故认定书》错误认定被告人的责任。    2、事故认定书对面包车驾驶人的责任认定错误。    3、交警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违反法定程序,被告人已向贵院申请司法鉴定,认定书这一证据效力待定。    三、被告人在交通事故中具有酌定从轻情节   1、事故责任的被动性。  2、事故报警的主动性。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存在诸多疑点及明显的错误,望贵院能尊重事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对被告人做出合理、合法之判决。   谢谢
肇事罪辩护词怎么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并征得了在押被告人的同意,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深感责任的重大。我们查阅复制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查访并会见了在押被告人,同时我们对某人民检察院的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尤其是通过方才的法庭调查和聆听了国家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使我们对本案的案情有了更为深刻地了解和认识。在发表辩护意见之前,我们表达对此次交通事故万分遗憾的心情,也在这里向遇难者表示诚挚的哀悼。为协助法庭正确判处案件,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履行律师职责,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书对于基本事实认定错误。    二、书对被告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的指控有失公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应当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定罪量刑。由此可见,对被告人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直接影响对行为人的处罚。而书对责任的认定完全是依据和林交警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而该认定书本身背离客观事实、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证据已不具有客观性和合法性,不应予以采信作为定案的依据,具体理由如下:    1、《交通事故认定书》错误认定被告人的责任。    2、事故认定书对面包车驾驶人的责任认定错误。    3、交警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违反法定程序,被告人已向贵院申请司法鉴定,认定书这一证据效力待定。    三、被告人在交通事故中具有酌定从轻情节   1、事故责任的被动性。  2、事故报警的主动性。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存在诸多疑点及明显的错误,望贵院能尊重事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对被告人做出合理、合法之判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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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逃逸辩护词可以聘请律师代写吗?
如果肇事人没有逃逸辩护词可以聘请律师代写的。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人逃逸的,且在法庭上没有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辩护的,是有权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代为辩护的,这是合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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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无罪辩护词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并征得了在押被告人的同意,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深感责任的重大。我们查阅复制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查访并会见了在押被告人,同时我们对某人民检察院的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尤其是通过方才的法庭调查和聆听了国家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使我们对本案的案情有了更为深刻地了解和认识。在发表辩护意见之前,我们表达对此次交通事故万分遗憾的心情,也在这里向遇难者表示诚挚的哀悼。为协助法庭正确判处案件,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履行律师职责,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书对于基本事实认定错误。    二、书对被告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的指控有失公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应当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定罪量刑。由此可见,对被告人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直接影响对行为人的处罚。而书对责任的认定完全是依据和林交警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而该认定书本身背离客观事实、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证据已不具有客观性和合法性,不应予以采信作为定案的依据,具体理由如下:    1、《交通事故认定书》错误认定被告人的责任。    2、事故认定书对面包车驾驶人的责任认定错误。    3、交警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违反法定程序,被告人已向贵院申请司法鉴定,认定书这一证据效力待定。    三、被告人在交通事故中具有酌定从轻情节   1、事故责任的被动性。  2、事故报警的主动性。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存在诸多疑点及明显的错误,望贵院能尊重事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对被告人做出合理、合法之判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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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辩护词,辩护词,故意伤害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某某分所接受被告人张三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张三同意,指派律师作为张三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辩护人。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书指控被告人张三构成寻衅滋事罪定性错误,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更为适当。
首先,犯罪动机上。
其次,犯罪起因上。
第三,犯罪对象上。
二、在量刑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在整个伤害过程中,作用较小,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二)受害人可以避免伤害的发生而没有主动避免,应该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三)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明显的犯意,主观恶性不大,可以从轻处罚。
(四)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于自首,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五)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杨苏铁磊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及家人的原谅,可以从轻处罚。
(六)被告人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真诚悔过,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以及刑法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政策,本着改造犯罪分子与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请求合议庭能够对被告人张三从轻处罚,让他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人民
律师事务所某某分所
2015年月日
犯罪辩护词辩护词怎么写,犯罪嫌疑人辩护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的辩护词怎么写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被告人邓某某(以下简称被告人)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盗窃罪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现辩护人针对被告人的量刑及处罚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邓某某系间歇性精神病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本案被告人邓某某经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以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司法精神病学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可知被告邓某某确有精神分裂症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辩护人认为被告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患病导致被告在完成小学阶段的学习之后就辍学在家,并由于父母离异,没有人照顾,也没有能力就业,导致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被告人犯罪一定程度上是受生活所迫。 二、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有以下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1、本案被告人邓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且无阻碍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行为,并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被告人邓某某系初犯、偶犯。邓某某在此次犯罪之前并无任何犯罪行为。 3、被告人邓某某愿意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4、被告人邓某某所盗窃的对象是其亲属和同村的熟人。 5、被告人邓某某当庭认罪,悔罪态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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