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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继承政策

更新时间: 2021-04-22 20:48:19
音频内容:

允许继承的情况有:

1、参保人在60岁之前死亡的,允许继承。

这主要是指参保人在60周岁之前死亡的,由参保人个人承担的部分全额退给法定的继承人或者是参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注意,仅仅是退还个人承担的全额,跟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没关系。

2、养老金的受益期是10年,70周岁之前去世的,允许继承。

参保人在年满60岁不满70岁时候去世的,个人账户上剩余的养老金是允许继承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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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发放政策?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缴费年限必须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方可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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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房产继承新政策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一、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具备以上两个证明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
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
三、领取房产证。需要注意,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 公民的收入;
(二)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关于遗产继承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关于遗产继承政策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遗产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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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金领取,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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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过世后土地继承政策是怎样的?
老人过世后土地继承政策规定林地承包权可以继承,也即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等既不能以财产方式继承,同时还不能继承承包权,此时只能继承经营收益。若是采取招标、流转等方式获得的土地,是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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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养老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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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据说我们现在房产继承有新的的政策,您能否告诉我们房产继承法新政策是怎么样规定的呢?谢谢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相关遗产继承法相关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我的同学想回家去继承家里的房产,房产需要公证,想知道2017年继承房产公证新政策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2017年继承房产公证新政策的问题,贴请参考以下内容:
明年1月1日起,公证不再成为市民在继承房产或者接受遗赠房产时的必选项了。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国土委获悉,《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即将启动实施,这份规范不仅推出了多项便民措施,更让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有了选择权,是否通过公证来继承、接受遗赠房屋,过户时将由您挑选。
不再强制
继承房产公证成可选项
去年,本报曾经刊发《老人继承遗产难过公证关》一文,60多岁老人想继承90岁驾鹤西去父亲的房产,不仅需要在公证处、派出所、老家街道办、房屋过户大厅几处来回跑,还要缴纳公证费。
国土资源部就注意到这样的情况。今年5月30日出台的《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通知》对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专门进行了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该通知也专门规定了相应的办理程序。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的出台是既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土资源部相关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全市不动产登记行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记者注意到,新“规范”要求,公证成为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可选项。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市民愿意走公证程序,还可以按照公证程序来办;如果市民想直接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手续,省去公证环节和费用,也可以办理。
仍需查验
不公证者要到大厅过七关
公证不再是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但为了确保市民财产安全,市规划国土委对查验环节也进行了严格规定。
相关负责人仔细比较了选择公证和不选择公证两种情况。
其中,选择公证的继承人,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登记部门按照原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未来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虑将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作为绿色通道的服务对象之一,为其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而选择不公证的申请人,则可以向档案窗口申请查询拟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有关情况。登记大厅将先查询此房产是否可以登记、进行继承材料查验、对申请人进行询问,经查验符合条件的进入受理、审核、公示、登记环节。
也就是说,经过查询、申请、查验、询问、受理、审核、公示之后,继承了房产的申请人就可以进入登记环节,拿到房本了。
“不再将继承和受遗赠公证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体现了对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程序性权利的尊重,两种方式各有优势。”业内专家说,不公证的方式可以为公众节约公证费用,但不动产登记人员对相关规范和程序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新模式的运行肯定会有一个磨合期。
省钱省事
房本遗失无需登报声明
与以往登记工作规范比较,新规范压缩了办理时限,而且从免去登报、免代办公证等方面给市民减少了支出。
“这是顺应国家‘放管服’相关政策要求。”相关负责人列举了多条便民措施,比如此前如果遗失房产证,市民必须去登报,拿着登报声明才能办理后续业务;而此后,遗失声明不需登报,只需在市规划国土委官方网站上刊发即可。
以前如果委托他人办理业务,需要进行公证。而从明年1月1日起,境内自然人办理业务可现场委托,不需公证。
新《规范》将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一并压缩为10个工作日,查封和异议登记明确为受理当日办理,比国家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了20个工作日。另外还简化了补换证手续及抵押权注销登记单方申请程序,减轻了权利人的负担。据了解,市规划国土委网站已经公布了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和各类登记业务收件标准。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了咨询台和业务咨询电话,公众想了解更多服务信息,可以登录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官方网站不动产登记专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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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
临时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和临时工本人缴纳。企业按临时工工资总额的17%缴纳,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提取,从营业外项下列支;临时工按本人标准工资的3%缴纳,由企业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临时工的退休年龄,男为年满六十周岁,女为年满五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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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朋友的父亲前几天去世了,最近她准备要继承家里的遗产,请问各位律师遗嘱公证怎样继承呢,谢谢各位
[律师回复] 遗嘱公证怎样继承这个问题的具体回答如下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②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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