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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买房多久能复婚

更新时间: 2021-04-17 13: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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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借离婚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离婚行为只要经过登记即告生效,当事人离婚后不能反悔,而对于因假借离婚获得的非法利益,原则上应当依法收缴。当事人关于离婚的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一律无效。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其实离婚之后再复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随时都可以,只要感情还没有破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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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买房后多久复婚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离婚之后再复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双方自愿且未再婚即可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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髂骨骨折,多久能恢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十级伤残的伤残等级系数: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定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定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定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病Ⅰ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Ⅰ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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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贷款买房后复婚需要多久
买房的热度从中国经济开始快速发展开始就没有停过。现在这股热潮已经从一线城市,省会城市,一路蔓延至三四线城市,而作为助燃剂的则是城市棚改计划和城市化进程。现在,为了抵制国家的限购等政策,假离婚贷款买房后复婚需要多久,只要房产手续结束就可以办理复婚。被很多人采用,今天跟小编一起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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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买房子又复婚的,显然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购买房屋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复婚的情况下,房产仍然是一方个人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除非对财产另有约定的,否则一般不会认定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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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髂骨骨折多久可以恢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十级伤残的伤残等级系数: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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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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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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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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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定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定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定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病Ⅰ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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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以后买的房子就算是复婚了理论上也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在结婚以后,自愿在房产证上又加上了配偶的名字,不然的话,离婚期间用个人财产购买的这套房子并不会因为复婚就自动变成了共有财产。没有结婚期间买的房子,机动车,这些都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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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失信人员处理后多久恢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失信人员处理后多久恢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失信人员多久自动解除 具体时间应咨询。
  
一、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
  
二、结案后,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2、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结案后,执行人员把你的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3、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中止执行恢复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对于中止执行恢复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执行恢复期限是多久
如果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没有财物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等有了执行条件再恢复执行。对于中止执行的时效没有限制,一般来讲,只要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都可以恢复执行。
被执行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所以,中止执行的裁定有效期为自作出裁定之时起至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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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买房子又复婚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买房子又复婚,房子不一定算是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后、复婚前已经支付了全部的购房价款,之后也并没有在房产证上加上地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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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征地批复生效时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征地批复概念
征地批复就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征地相关内容的一种文种,在需要进行征地的时候,下级机关就需要进行征地申请,征地申请提交以后,就要等待上级机关的征地批复,批复下来以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内容。
二、征地批复后的具体程序?
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集体土地征地房屋补偿安置管理的意见》实施后由镇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将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在征地范围内予以公告,镇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根据调查确认的情况,及时与被征地农户订立补偿安置协议,并将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支付给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提供安置房的,由镇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安置。按照市场评估价予以补偿的,镇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应依规定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实施评估,从事价格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评估资质。房屋分户补偿的结果,应当在征地范围内公布,并接受群众监督。
三、征地批复生效时间相关法律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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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处理后多久恢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失信人员处理后多久恢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失信人员多久自动解除 具体时间应咨询。
  
一、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
  
二、结案后,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2、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结案后,执行人员把你的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3、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做完工伤认定多久有答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做完工伤认定多久有答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做完工伤认定多久有答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工伤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
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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