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通常不得超过因违约造成损失的3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综上,逾期交货违约金的上限应当以逾期交货所造成守约方损失的30%来计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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