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在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规章参照:上交所上市交易规则第五章第一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