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主要包括内容:
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
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条
第三百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其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