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件主要包括:
(一)合同当事人基本信息(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物品或服务)。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交货、付款、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
(七)违约责任(约定明确各方违约的后果)。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诉讼或仲裁)。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