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鉴定意见可作为证据的一种来证明案件事实。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标准如下: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
2、交通事故致残程度评定:500——1000元/例;
3、护理依赖程度鉴定:600——800元/例;
4、医疗费审查鉴定:600——1200元/例;
5、后续医疗费评估鉴定:600——1200元/例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经被保险人申请,会先行支付1万元的医疗费到伤者治疗的医院,如已产生的医疗费较高,可自行垫付,也可与肇事方协商,由其先行垫付,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到法院就已产生的医疗费起诉肇事方及所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