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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能私了吗

更新时间: 2019-02-14 11: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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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有人死亡,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不能私了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不管怎么私下解决,被告人都要被判刑的,只是有没有可能判处缓刑的问题。

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庭前和解制度,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向法院出具谅解书后,法院可以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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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能私了吗
交通事故有人死亡,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不能私了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不管怎么私下解决,被告人都要被判刑的,只是有没有可能判处缓刑的问题;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庭前和解制度,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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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私了了, 法院判决后会判死亡吗
[律师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因交通肇事罪判刑,还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如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一、《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 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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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私了,可以报警吗
[律师回复]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经报警,如果肇事方负主要责任的话,是无法私了的,如果对方积极赔偿的话,可以出具谅解书,以减轻对方的刑罚。
2、交通肇事罪的处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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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能私了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能私了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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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私了,法院会怎么判
[律师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因交通肇事罪判刑,还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如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一、《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 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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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私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私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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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两人受可以私了吗
[律师回复] 对于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两人受可以私了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
(三)项、
第四条第
(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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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私了怎么办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私了怎么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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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可以私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可以私了,事故发生之后,一旦确定有人当场死亡,需要报警处理。除了此种情形之外,事故一方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一方驾驶员饮酒、醉酒驾驶车辆的,都应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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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肇事方要私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经报警,如果肇事方负主要责任的话,是无法私了的,如果对方积极赔偿的话,可以出具谅解书,以减轻对方的刑罚。
2、交通肇事罪的处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定,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如何定罪的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新增加的 第三个罪刑阶段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理论界与实践界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第二,“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 第三,是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量刑是否要以逃逸行为之前的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前提, 第四,是“新刑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况。下面笔者将对以上问题作出详细论述。 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关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学界主要有四种观点: 其 一,认为属于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罪后表现,其行为与罪过均与前两个罪刑阶段相同,只是情节不同,因而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属于情节加重犯; 其 二,认为是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其 三,认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 一、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第 二、行为人肇事后,遵守了 第一次违反的注意义务,但疏忽了其他的注意义务,而这一疏忽造成了 第二次肇事,致使前次肇事受害者之外的其他人死亡。 其 四,“因逃逸致人死亡”因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二次交通肇事: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 笔者认为,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应当 首先从立法意图和立法技术层面来考虑。 首先,刑法增设的这一条款反映了当时的司法实践同犯罪作的实际需要。从司法实践有关交通肇事罪的调查结果显示来看,几近50%的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罪责而逃逸,使被害人因此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也给公安交警部门的侦查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腐化了社会善良的风俗,而且直接造成了不必要的更大的损失,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类状况的发生,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对于逃逸的行为人予以加重处罚,并基于此,在交通肇事罪中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第三个罪刑阶段。所以从立法者的本意来看,逃逸致人死亡应该是指那些肇事者因为害怕承担罪责,而驾车逃窜,以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情形。 其次,从立法技术上看,交通肇事罪共分为三个罪刑阶段 其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三个罪刑阶段分别以以分号相隔,法定刑的立法模式也是衔接型中的由轻到重的递进方式。可见立法者认为这三个罪刑阶段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由轻到重。  同时这三个罪刑阶段中两次出现“逃逸”,其中,第二个罪刑阶段要求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司法解释中将其进一步明确为逃逸之前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侧重点在于强调肇事后逃逸这一行为,以之作为加重法定刑的情节。而第三罪刑阶段中的逃逸并未要求“交通肇事后”,司法解释也只将其具体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没有明确这里的“逃逸致人死亡”是否要求其之前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此,我们既可以理解为这有可能是基于立法力求文字简洁的考虑,而默认了此中的逃逸要求有交通肇事罪为前提,也可以认为立法者认为此处是否要求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重要,因为此处的侧重点在于逃逸这一行为导致的被害人死亡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因为有了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才有必要将对逃逸这样行为的处罚法定刑提到更高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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