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最新的计划生育条例,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陪产假。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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