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现,按当地的规定办理。职工辞职之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现,各地规定不同,但一般是户籍不在本市,并离开本市就业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可以提取。对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一、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二)账户销户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继续工作且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三)家庭特困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