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参加过广州医保的人,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之前已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仍按原规定10年执行,《条例》实施后首次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 该《条例》在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上体现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一种处理方式。也就是说,在2013年前有社保记录的均属于“老人老办法”,即退休人员在《条例》实施先补缴够10年的也同样适用于原来的医疗保险条例;《条例》实施后首次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均属于“新人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