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薪水卡交易记录、薪水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解决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交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去职任职的都能够)、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姓名和公章或雇主签字的的书面手续等。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手续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予以立案,然后给两方举证期,给另一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两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能够诉讼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