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抚恤金领取所需材料:
1、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户口簿)。
2、死亡人员死亡证明复印件。死亡抚恤金的领取过程如下:
一、审批程序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县民政局审核后,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
3.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放,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二、申报资料
1.《烈士通知书》、《因公牺牲军人通知书》或《病故军人通知书》;
2.遗属身份证及复印件;
3.遗属户口本及复印件;
4.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单及单位证明;
5.所在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病故军人家庭成员有关情况证明;
6.遗属银行存折复印件;
7.享受抚恤金的遗属人数为2人以上的,必须到现场签订抚恤金分配协议书;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