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转让是常见的事。因为加盟商都受不了总部的剥削,累死累活的却赚不了钱,只好找个冤大头转出去,顺便赚点升值。总部是很清楚这种情形的,所以总部在跟加盟商签订加盟合同时,其中就规定了不许私下转让这一条。这样一来,如果私下转让的,总部就会按合同来处罚加盟商,一罚就是几万块。但是如果要通过总部转让,就得掏20%的转让费给总部,然后重新办加盟手结。也就是说,转让要比新加盟多掏20%的转让费。重新办加盟手续的,以前的公司就算倒闭了,《快递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快递员资格证》等全用不上,必须重新办理。所以,如果公开收购别人的快递公司,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除非你不计成本,迎着困难也要上。话说回来,由上所述,快递公司转让的,大都是已加盟者为了给自己找替死鬼,然后坑骗收购者的。里边的黑心制度他是不会给继任者讲明的。这样的转让合同,从总部的加盟合同的规定不许私下转让来讲,是无效的。从前任隐瞒快递公司黑幕的情况来讲,属于欺骗,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