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的法律,村道是由村集体负责建设和维护的。当村集体资本不够的时候,就只能找村民摊派了。国家的村村通政策并不是由国家包揽全部的建设资本,而是国家出部分,地方出部分,村集体出部分构成的。各级政府只负责村道以上等级的公路建设和维护,村道由村集体自己负责。
第八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范围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范围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能够决定由公路管理组织依照本法限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村村通公路工程,简称“村村通”。是国家为构建和谐社会,支持新乡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又称“五年千亿元”工程,该工程是指中国力争在5年时间实现所有村庄通沥青路或水泥路,以打破乡村经济发展的交通瓶颈,解决9亿农民的出行难题。该工程以国家和省给钱为主,地方财政(市与县)配套部分资本,决不应予向农民强制摊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