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目前不是国家法律强制规定的员工福利,是由各个企业根据国家的建议性规定来自行设置和安排的,属于企业自我管理的部分。
企业对于年假的安排一般是通过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形式来规范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只要订立的程序合法,内容不与现行法律法律相抵触,并且已经公示给所有员工,一般来说法律就认同规章制度的效力。
具体到你说的情况,我个人认为企业统一将员工年假安排在生产淡季,既保障了员工的年假,又兼顾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应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员工认为企业这样的规定不太合理,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组织向上反映,然后通过合法程序变更相应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