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伤害险理赔
1、电话报案
拨打保单上的报案热线
2、提供索赔资料及相关单证
(1)索取索赔申请书。
(2)根据投保的产品情况及申请保险金种类收集相关的证明资料。如人身意外险发生所致的医疗费用收据、门急诊病历、伤残鉴定书等等;家财险需要提供的损失清单、购物发票、消防部门失火证明等等。
(3)通过EMS、DDS邮寄或传真准备好的相关索赔资料和单证至保险公司。
3、查询索赔情况
在提供索赔资料后,可以拨打客服电话查询索赔情况,将详细告知索赔的情况。
4、查收保险赔付金
在接到齐全的理赔资料后,经保险公司审核资料无误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及理赔清单发送核对,若无异议将通知保险公司将保险赔付金划入帐户。
5、结案
客服人员将对客户电话回访,确认保险赔款到账,并最终结案。
二、《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