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个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以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为汇缴地。
2、居民个人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为汇缴地。
3、居民个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以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汇缴地。
4、另外已在中国境内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以当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
5、如果系统默认的汇缴地信息有误且您2019年全年未在该单位取得任何一笔任职收入,请在”收入纳税明细数据”中对该单位相关收入记录发起申诉。
6、满足条件的就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及APP里面申请退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