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清到底是诉讼费还是赔偿款,如果是诉讼费就放在管理费用,如果是赔偿款就是营业外支出。另外,汇算清缴肯定是不需要调整的,民事赔偿的可以税前扣除,没见到不能税前扣除的条文。如果非要参考,可以参考国税局网站以前一个问题的解答: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